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
关于严明“中秋、国庆”期间有关纪律要求的通知
来源: 时间: 2020/09/29

关于严明“中秋、国庆”期间有关纪律要求的通知

纪办字[2020]2号

 

各科室、各党支部:

中秋、国庆两节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防止“四风”问题反弹,营造风清气正的医疗环境和节日氛围,现就中秋、国庆期间有关纪律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实主体责任。

各级党组织要主动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切实强化责任担当,以严而又严的态度抓好纠治“四风”各项工作。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要带头践行廉洁自律相关规定,带头反对歪风邪气,严以律己,做好表率。

二、严明作风纪律,做到令行禁止。

全体党员干部要强化纪律规矩意识。严格执行疫情防控各项纪律要求,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禁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严禁滥发津贴补贴或福利;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严禁出入私人会所;严禁接受利益相关人的宴请或休闲娱乐安排;严禁餐桌上的浪费及其他铺张浪费行为;严禁违规发送和收受微信红包、电子礼品、预付卡等。

三、严查顶风违纪,强化监督责任。

院纪委将加强对中秋、国庆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问题,坚决实行“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肃责任追究,实施“一案双查”,对典型案件通报曝光。

举报电话:0551-65160396

举报邮箱:kqyyjw@163.com

 

 

纪委办公室

2020年9月25日